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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电脑教程 系统:WinAll, Win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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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教材全套电子版是为想要考二级建造师的用户带来的学习资料,让用户可以快速的进行学习,不光有教材,文档之中还有许多的题库让用户可以随时进行学习。
二级建造师是建筑类的一种执业资格,是担任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注册建造师以专业技术为依托,以工程项目管理为主业的注册执业人士。
2Z201030建设工程代理制度
27201040建设工程物权制度
2Z201050建设工程债权制度
27201000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22201010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22201020建设工程法人制度.
27201060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制度.
2Z201070建设工程担保制度
2202000 施工许可法律制度
27202010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
27201080建设工程保险制度.
2201090建设工程法律责任制度
2Z202020施工企业从业资格制度.
27202030建造师注册执业制度
27203000 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
27203010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
27203020建设工程承包制度
2Z203030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2204000 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27204010建设工程合同制度
2204020 劳动合同及劳动者权益保护制度
27204030相关合同制度.
2Z205000 建设工程施工环境保护、节约能源和文物保护法律制度
27205010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制度.
27205020施工节约能源制度
27205030施工文物保护制度
27206000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
2206010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2206020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27206030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制度..
2726040 施工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27206050建设单位和相关单位的建设工程安全责任制度
22207000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
27207010 工程建设标准
27207020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27207030建设单位及相关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27207040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27207050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
27208000 解决建设工程纠纷法律制度
27208010建设工程纠纷主要种类和法律解决途径.
27208020 民事诉讼制度.
27208030仲裁制度
27208040调解与和解制度
27208050 行政强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制度
变动比例25%
主要修改内容
1)理论知识点变化:整体变动比例约为25%,重点内容变化大概54处。变化内容较多的集中在第一章和第四章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建设工程合同制度;劳动合同及劳动关系制度;相关合同制度)。另外全书所有法律法规更改为《民法典》,细节内容每节都有变化。
2)页码:原352页——现355页,总篇幅无太大差异。
二建《法规》科目
页码352增加到355,教材总体变化:151处;实质内容变化:54处。其中,第一章第7节担保制度、第四章合同制度、第八章变化较多,其他章节与《民法典》相关的内容也进行了相应调整。
第一章:《担保法》、《物权法》、《民法总则》退出历史舞台,其内容都体现在了《民法典》当中。
第二章:外商投资建筑企业规定全变,并且加入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相关内容。
第三章:第二大节建设工程总承包的规定,整体变化。
第四章:《合同法》退出历史舞台,其内容都体现在了《民法典》当中。工程借款支付利息和垫资的内容也发生变化。
第五章:固体废物相关内容变化较大,主要是根据新法作出了调整。
第六章:消防相关内容根据《消防法》进行了调整,公众号:工程师智库。
第七章: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复审、修订和废止整体变化。
第八章:证据相关内容变化较大。
27201010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法律体系也称法的体系,通常指由一个国家现行的各个部门法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根据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性质不同,可以划分为不同的部门法。
部门法又称法律部门,是根据一定标准、原则所制定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
建设工程法律具有综合性的特点,虽然主要是经济法的组成部分,但还包括了行政法、民法商法等的内容。建设工程法律同时又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和完整性,具有自己的完整体系。建设工程法律体系,是指把已经制定的和需要制定的建设工程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法规、地方规章有机结合起来,形成的一个相互联系、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的完整统一的体系。
27201000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中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此,要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一名建造师,必须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做到学法、懂法、守法和用法,这是新时期对建造师从事执业活动的基本要求。
27201011 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2011年3月10日,吴邦国委员长在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正式宣布:一个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集中体现党和人民意志的,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实现有法可依。
我国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是由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构成
22201012 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
一、法的形式
法的形式是指法律创制方式和外部表现形式。它包括4层含义:(1)法律规范创制机关的性质及级别;(2)法律规范的外部表现形式;(3)法律规范的效力等级;(4)法律规范的地域效力。法的形式决定于法的本质。在世界历史上存在过的法律形式主要有:
习惯法、宗教法、判例、规范性法律文件、国际惯例、国际条约等。在我国,习惯法、宗教法、判例不是法的形式。
我国法的形式是制定法形式,具体可分为以下7类:
(一)宪法
宪法是由全国人民代表人会依照特别程序制定的具有最高效力的根本法。宪法是集中反映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规定国家制度、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其主要功能是制约和平衡国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是我国最高的法律形式。
宪法也是建设法规的最高形式,是国家进行建设管理、监督的权力基础。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6)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建设事业 行政工作,发布决定和命令,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工作人员。
(二)法律
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即狭义的法律。法律分为基本法律和一般法律(又称非基本法律、专门法)两类。基本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调整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带有普遍性的社会关系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统称,如刑法、民法、诉讼法以及有关国家机构的组织法等法律。一般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调整国家和社会生活中某种具体社会关系或其中某一方面内容的规范性文件的统称。
依照2015年3月经修改后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以下简称《立法法》)
的规定,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1)国家主权的事项;(2)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繁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4)犯罪和刑罚;(5)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6)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7)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8)民事基本制度;(9)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10)诉讼和仲裁制度;(11)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
建设法律既包括专门的建设领域的法律,也包括与建设活动相关的其他法律。例如,前者有《城乡规划法》《建筑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后者有《民法典》《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
(三)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就有关执行法律和履行行政管理职权的问题,以及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特别授权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依照《立法法》的规定,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行政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1)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2)宪法规定的国务院行政管理取权的事项。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事项,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决定先制定的行政法规,经过实践检验,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时,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
现行的建设行政法规主要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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